一、办理流程
户申请(或小组提名)、行政村评议、行政村与自然村同时公示(3天)并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乡镇审核等(行政村与自然村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人数、家庭住址、救助物资数量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二、相关表格
附件1:个人申请.docx
附件2: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行政村民主评议模板.xlsx
附件4:行政村公示模板.doc
附件5:村级救助分户统计表.docx
附件6:镇级救助分户统计表.docx
附件7:镇(街道)2022年救助物资汇总审批表.docx
三、注意事项
1、行政村评议必须以手写的形式,如实记录;2、行政村与自然村的公示名单应在每一户信息最后找2个与该户非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签字后,再予以公示;3、所有附件均需镇村两级存档(附件1—7的表格下方均有具体存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