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按政策,如果您满足以上要求,方可申请危房改造,如不满足将不能享受危改政策。
要用到的资料有:危房改造申请书、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困难证件和复印件(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其它相关证件)
自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村组评议公示(10天以上),乡镇审核公示(10天以上),县级农村危改办审批公示(7天以上),即可完成申请。
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