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一批乡镇政府专职队尽快投入使用,早日形成灭火救援可靠战力,实现“近水解近渴”的目的,据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精神和《宿州市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宿防〔2021〕3号)文件要求,经报县政府同意,乡镇政府专职队员由张庄寨镇自行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流程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按照每个乡镇专职队6名队员最低标准进行招录,其中驾驶员2名,消防员4名,退伍军人或消防员优先,实行倒班制度。
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学历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或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2周岁)并优先聘用。
消防车驾驶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B2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学历高中及以上。退伍军驾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2周岁)并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吸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投身消防事业为保卫乡镇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公民。
(二)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视力4.8以上,体检合格(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具有化工类、中文类、会计类、计算机类、通讯类、消防工程、体育运动特长或专长的相关专业人员,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退伍消防员、有体育、B照驾驶证、车辆维修、写作、大学本科或有消防工作经历地等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经费保障
乡镇专职队人员工资3.6万元/人/年、人员保险1.2万元/人/年。
五、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月18日在镇先锋网、镇政务公开网及镇、村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8日,报名地点设在镇党建办。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寸照片1张,驾驶员另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1月28日,符合招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通知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录资格。
(三)考试
1.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镇会议室。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加试。招录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驾驶员另测试驾驶水平,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2.考察。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能力素质与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拟录用人选缺额的,由镇党委研究递补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招录情况全程在镇先锋网、镇政务公开网及镇、村公开栏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程序进行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557-5788003
监督举报电话:0557-5788003
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附件:张庄寨镇2023年度消防员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