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2.事项简述: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情形适用。
3.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转移接续信息表
4.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5.办理时间: 每月1日至25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17:30
6.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
7.办理地点: 县居保中心,乡镇人社所、村委会(社区)
8.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9.收费依据: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10.监督方式: 0557-5019339
11.咨询方式: 0557-5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