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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6360/202211-00066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发文日期: 2022-11-10 14:51:54
        发布机构: 孙圩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10 14:51: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人: 初审:办公室     复审:办公室    终审: 办公室

        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2-11-10 14:51信息来源:孙圩子镇人民政府作者:孙圩子镇政府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投诉受理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引导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综合接待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告知其应准备的各类材料内容。
            投诉受理岗
            1、接待当事人对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
            2、接待时应做好记录。属于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转交局纪检部门处理;对非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引导其向有关辖权部门进行投诉。
            3、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待处理后,及时向投诉进行通报。

        一、实体平台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

        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

        2、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

        3、积极为孙圩子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4、参与指导、考核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法律顾问工作;

        5、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孙圩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具体办公地址:孙圩子镇司法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热线平台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

        预约服务、法律咨询。

        办公电话0557—5811003

        三、网络平台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

        预约服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