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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圣泉镇人民政府 > 就业创业领域 > 创业服务
        号: 003196475/202211-00024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创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2-11-18 15:39:37
        发布机构: 圣泉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18 15:39: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办事指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人: 初审:薛梦婷     复审:朱梓烨    终审: 纵爱雯

        【办事指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2-11-18 15:39信息来源:圣泉镇人民政府作者:圣泉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政策对象:1、已领取《就业创业登记证》;

        2、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观念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5、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

        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贷款额度: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条件:持有安徽省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合伙创业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无其他商业银行在贷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提供夫妻双方经人民银行出具征信查询系统查询的个人征信记录;②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③《统一信用代码证》或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经营店面的租赁合同或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⑥《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⑦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⑧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⑨提供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每月一张)或打印近三个月个人银行流水。

        办事流程: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向经营场地所属社区(乡镇)人社所提交申请及小额担保贷款纸质申请材料;

        2、乡镇人社所核查申请人的资料,在真实、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决定是否予以推荐,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层推荐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贷款用途、相关资料等进行      

        审查,并将申请人基本情况通过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属于微利项目的还应加盖“微利项目”印章,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贷款经办银行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经营项目、经营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发放贷款,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各乡镇人社所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短信或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