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3.申请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4.申请材料:无
5.办理流程:劳动者网上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并提交真实性承诺;受理事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并通过短信等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圣泉镇人社所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通过短信等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9.咨询电话:0557-2209521
10.设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