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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龙城镇人民政府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行政审批
        号: 003196301/202212-00057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日期: 2022-12-22 18:17:43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2-22 18:17:4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人: 初审:马冠     复审:梁杰    终审: 董井旗

        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2-12-22 18:17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事项名称: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

        二、实施机构: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_365bet注册送奖金_bt365开户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法人

        四、办理形式:网上/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五号)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

        六、申请主体:法人、自然人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设摊销售、现场制售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配有防雨、防尘、防虫、防蝇、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以及密闭的废弃物容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无毒、无害、清洁卫生;销售食品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包装材料;购进食品的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八、申请材料

        1、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表

        2、食品摊贩和小餐饮详细信息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工作人员体检健康证明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含现场核查)—决定—发证

        十、审批时限: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行政审批股:上午9:00-下午17:00

        各市场监管所: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 :无

        十二、决定证件:《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5067033

        十六、监督电话:0557-5038543

        十七、办理地点: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_365bet注册送奖金_bt365开户圣泉镇萧龙路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_365bet注册送奖金_bt365开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1-8、各市场监管所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