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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6301/202212-00054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信息服务 发文日期: 2022-12-13 17:20:48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2-13 17:20:4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人: 初审:马冠     复审:梁杰    终审: 董井旗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12-13 17:20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社区“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市域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在尊重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促进、市场调节的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服务。

        (一)促进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

        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减少失业人数,缩短失业时间,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力争4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

        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2022年高校毕业生去向留皖就业率达70%以上,到2025年高校毕业生去向留皖就业率达73%以上;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40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48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以拓展社区服务职能为抓手,实现“家门口”就业

        1.创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统筹各类资金,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加大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鼓励各县区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强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3.帮扶社区困难群体。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200个左右,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年,为缓解当前阶段性就业压力,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1900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各级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

        (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本地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大力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全面实施支持本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积极兑现留宿大学生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政策,逐步降低高校毕业生购房“门槛”。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在宿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职业技术学校定向输送,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推进“三支一扶”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领域。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900个左右,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针对当前就业严峻形势,开发2300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特岗”“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900个。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其中水电气、公交等领域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比例不少于5%。

        2.促进农民工省内就业。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加强在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从沪苏浙等地返乡农民工情况,通过本地消化和市内协作,引导尽快实现就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宿州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组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组成的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用工环境。

        2.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发挥宿州人力资源优势,主动对接皖江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通过建立若干个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常态化开展皖江皖北劳务对接,有序实现本地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

        3.积极推广全省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积极推广运用安徽公共招聘网,帮助指导企业通过公招网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通过公招网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推广求职用工APP小程序,让劳动者求职更加方便快捷、企业用工更加精准高效。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补贴性培训4.19万人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稳步扩大系统培养技术工人规模,提高高级工培养比例,每年稳定向社会输入2000名合格技术工人。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年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000人。

        (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积极作用,依托各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

        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

        通过政府购买信息化、精细化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注册企业与注册求职者精准对接的功能,根据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五)阶段性稳就业补贴

        结合稳就业需求,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六)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

        对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由省级财政给予岗位所在地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