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
五条 办理材料:无需材料(除特殊要求外) 办理流程:电话、网络联系或现场咨询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咨询电话: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