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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631X/202208-00050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8-18 14:05:10
        发布机构: 官桥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18 14:05: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宿职评〔2022〕1号 词:
        人: 初审:王淑艳     复审:王磊    终审: 李博

        【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18 14:05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作者:官桥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宿州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在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在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由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向相应系列、级别的评审委员会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行业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由相应级别的人社局复核推荐。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主管部门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宿单位或外省驻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省直驻宿单位或外市驻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宿人社明电〔202218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关于直接认定问题。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授权组建评委会的省直单位,可以对所授权范围内的职称进行初次认定;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委托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认定;未经授权的,委托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附件1。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申报,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3个月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县、区,各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市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县、区,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申报安徽省各系列(除卫生、教育、农业副高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以省直各业务主管局评审工作通知为准(评审委员会一览表见附件2)。各职称评审委员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卫生、教育、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11月底前完成评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时间从8下旬开始,评审和审批工作需在11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由各县、区人社局自行安排,年底前必须完成并将评审情况汇总报市人社局。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2.2022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审委 员会一览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7

         


        附件1

         

         

        大中专毕业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呈报表

         

         

         

            名:                 

            位:                 

        申请专业:                 

        技术资格: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日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职务

         

        级别

         

        基础、职务工资

         

        技术专长

         

        现从事何技术工作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

         

        掌握何种外语、

        水平如何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获何种学位

         

         

        受过

        何种

        技术

        奖励

         

         

        业务技术工作总结

         

         

         

         

         

         

         

         

         

         

         

         

         

         

         

         

         

         

        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取得成绩和今后设想、努力方向等

         

         

         

         

         

                            盖章              

         

         

         

         

         

        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盖章              


        附件2

        2022年度安徽省部分高级职称及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会办事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宿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宿州市教体局

          

        0557-3929826

        2

        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宿州市教体局

          

        0557-3929826

        3

        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宿州市卫健委

        韩修佩

        0557-3022412

        4

        宿州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宿州市人社局

        李晓黎

        0557-3021623

        5

        安徽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宣传部

          

        0551-62608962

        6

        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宣传部

        谭克琳

        0551-62606920

        7

        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0551-62173034

        8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教育厅

          

        0551-62817147

        9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教育厅

          

        0551-62817147

        10

        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科技厅

        卞晓庆

        0551-62655987

        11

        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经信厅

        徐志龙

        0551-62871817

        12

        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经信厅

          

        0551-62871884

        13

        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经信厅

        郭子珊

        0551-62876691

        14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司法厅

          

        0551-65982258

        15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员、司法鉴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司法厅

          

        0551-65982106

        16

        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财政厅

        张宁宁

        0551-68150465

        17

        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厅

        路石勇

        0551-62553227

        18

        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生态环境厅

        阚云松

        0551-62376659

        19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住建厅

        杨永娟

        0551-62871257

        20

        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0551-63623549

        21

        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陈正顺

        0551-62666821

        22

        安徽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陈正顺

        0551-62666821

        23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水利厅

        徐小杰

        0551-62128408

        24

        安徽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林业局

        余洪扬

        0551-62635520

        25

        安徽省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旅厅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6

        安徽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旅厅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7

        安徽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旅厅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8

        安徽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旅厅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9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省卫生系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卫健委

        张卓然

        0551-62998022

        30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省疾控中心

        赵东军

        0551-63674910

        31

        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审计厅

          

        0551-64678232

        32

        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国资委

          

        0551-62689013

        33

        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广播电视局

        徐瑞筠

        0551-62850722

        34

        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广播电视局

        徐瑞筠

        0551-62850722

        35

        安徽省体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体育局

        裘志青

        0551-62885043

        36

        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统计局

        牛继武

        0551-62299715

        37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市场监管局

        洪桂寿

        0551-63356047

        38

        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药监局

        刘丽君

        0551-62999273

        39

        安徽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档案馆

          

        0551-62609207

        40

        安徽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地矿局

        张婷婷

        0551-64652360

        41

        安徽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通信管理局

          

        0551-65680812

        42

        安徽省快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邮政管理局

        吴悦文

        0551-65350949

        43

        安徽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社科院

        叶信进

        0551-63438326

        44

        安徽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专家中心

          

        0551-62998227

        45

        安徽省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联

        解晓雯

        0551-62888277

        46

        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徐文军

        0551-62663207

        47

        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

        省科学技术协会

        高少英

        0551-62661733

        48

        安徽省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安徽省残疾人

        联合会

        干小莉

        0551-6562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