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2.事项简述: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3.办理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方式:(一)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以登记的决定;(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5.办理时限:即办件
6.结果送达:窗口自取或结果快递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银行
10.咨询查询途径:用本人身份证注册登陆《皖事通》查询;到所在村委会用“便民宝”刷身份证查询;到各乡镇人社所或县居保中心查询;打县居保中心电话5019339、5019116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县居保中心电话502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