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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6563/202211-00009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管理 发文日期: 2022-10-28 17:57:51
        发布机构: 丁里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0-28 17:57:5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丁里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年高、中级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文  号: 词:
        人: 初审:胡琳琳     复审:刘井松    终审: 谷海粟

        丁里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年高、中级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发表时间:2022-10-28 17:57信息来源:丁里镇人民政府作者:丁里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丁里镇中心学校二0年高、中级

        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教体文件精神,加强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使丁里镇2022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丁里镇中心校职称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并实施,特成立丁里镇中心学校职务评审考核领导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长:胡琳琳

        副组长:张长新     

         员:许                        

                    纵兆磊   孙蓟安   张全献   李红侠   

        二、评审原则:

        实行“四公开”,即申报指标公开、申报方案公开、申报程序公开、申报结果公开。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条件的参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学校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1、提供近三年的备课、听课记录。

        2、提供近三年连任班主任的证明材料,校长签字加盖公章。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荣誉证书。

        并提交有关全部原始证件由中心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考核领导组组织量化评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根据下达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指标确定申报教师职务参评对象。

        四、具体考核细则:

        (一)、教龄

        每年记1分。

        (二)、学历:

            小学:大专记3分,本科记4分,研究生学历记5分。双专科学历按本科记分。

        (三)、教育教学:

        1、 以提供任期内学校认定的原始备课笔记和听课记录为据,每学年记3分(备课2分,听课1分)。

        2、任期内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记0.5分。

        3、质量检测(所任班级学科前三名)镇级2分,县级4分。

        (四)、表彰奖励:

        1、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及以上6分。

        2、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师德标兵,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及以上6分。

        (五)、教研、科研:

        1、论文(包括发表、交流、评奖论文):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及以上6分。

        2、公开(示范)教学: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

        4、优秀教科研工作者: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及以上4分。

        (六)、其他专项比赛(包括辅导学生):

        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及以上6分。

        (七)、校干:

        任期内担任校长职务的,每年记1分;学校其他干部,每年记0.5分。

        )、说明:

        1、所有年限均计算至202212月底,以周年计算。

        2、学历记分必须在提供符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记分。

        3、发表论文报刊必须是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交流论文必须附有原始通知、论文交流证书和论文原件;获奖论文须附有获奖证书和论文原件,并在当年文件中查得。

        4、校干加分以任职文件为据。

        5、所有记分条件均以上报认定的原件(原始材料)为据。

        6、提供所有材料必须以任职内为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参评:

        1、思想意识淡薄、工作马虎、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乱收费、或做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当年不予参评。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的,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予参评。

        3、当年参评未通过教师连续三年内不予参评。

        本考核方案由中心校职称评审考核组研究决定,最终解释权归丁里镇中心学校。

                                            丁里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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